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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对以色列意味着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admin 2024-08-17 22:33  浏览次数:62 来源:本站    

  What the top UN court’s ruling means for Israel

  联合国最高司法机构国际法院(ICJ)的15名法官发表了一项大家都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以色列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政策和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质上是对以色列在其半个多世纪前征服的领土上的政策和罪行的毁灭性谴责,这些领土是1967年六日战争的结果,至今仍然存在。

  国际法院的裁决还不可避免地意味着(无论法官是否有意),不仅以色列在这些特定领土上的政策,而且犹太复国主义计划本身,都是建立在暴力剥夺巴勒斯坦人不可剥夺的民族自决权这一不可弥补的不公之上的。毫无疑问,这不仅仅是对以色列占领和吞并罪行的打击;它质疑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的基础,因为它是建立在对司法、法律和基本道德的系统性蔑视之上的。

  增强国际法院裁决影响的一个特点是其全面性。这份长达80页的文件是一个漫长而彻底的过程的结果,该过程始于2022年底,当时联合国大会要求提供所谓的“咨询意见”。这些调查结果细节详尽,争论激烈,除其他事项外,还基于世界上一些最好的法学家的专业知识和涉及近60个州的听证会。(以色列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立场不太有希望,而且总体上蔑视国际法,因此避开了陈述自己情况的机会,这使它目前对结果的愤怒更加荒谬。)

  然而,尽管同样细致的法律评估往往会产生复杂的结果,但这里的情况并非如此。正如人们普遍承认的那样,这些发现对以色列来说是毁灭性的,至少在法律上,是巴勒斯坦人和巴勒斯坦人的明显胜利。用大赦国际研究、倡导、政策和运动高级主管埃里卡·格瓦拉·罗萨斯(Erika Guevara Rosas)的话来说,国际法院的“结论响亮而明确”。

  Israel is an occupier – Top UN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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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院已经无条件地承认,以色列在六日战争期间占领的领土——包括东耶路撒冷(以色列官方虽然非法吞并了它)和西岸(它假装“占领”,但实际上是吞并)——是非法的,需要尽快结束。

  国际法院特别明确指出,必须停止一切定居点,已经在这些领土上的定居者必须离开。仅这一决定就意味着,70万至75万以色列非法移民(在这里,这个词一次完全正确)不应该留在他们所在的地方。他们不仅必须离开他们从未有权建立的100多个定居点;以色列政府有义务将他们撤离。此外,以色列征用土地也是非法的,简单地说,就是盗窃。国际法院已经命令它归还它所窃取的,也就是数万英亩的土地。

  当然,以色列与国际法院命令其停止甚至撤销的非法行为有很深的牵连。以色列长期以来鼓励其犹太公民- -包括来自世界各地的事实上的殖民定居者- -进入非法占领的领土并窃取巴勒斯坦土地和资源的政策,除其他原因外,从根本上是犯罪的,因为它不符合国际法,特别是《日内瓦公约》所载的人道主义法。

  长期以来,加沙地带实际上是巴勒斯坦居民的集中营,自2023年10月以来,这里一直是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进行种族灭绝屠杀的地点。对于加沙地带,国际法院明确拒绝了以色列经常听到的说法,即以色列军队于2005年撤离了加沙地带。

  事实上,正如诚实的法律专家长期以来所坚持的、国际法院现在已明确证实的那样,以色列一直对这一地区施加如此令人窒息的控制,以至于它一直是一个占领国,承担着所有相关的义务,无论它的部队是在加沙地带内的地面上,还是在驻扎在加沙地带时虐待其居民。

  国际法院还澄清了种族隔离问题。应该众所周知,种族隔离是国际法公认的罪行(它不仅仅是曾经在南非实行的一个具体犯罪政权的名称)。例如,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不要与国际法院混淆),“种族隔离罪”被定义为一种“危害人类罪”,类似于谋杀、灭绝、奴役或酷刑。此外,根据《罗马规约》,种族隔离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个种族群体对其他种族群体进行系统压迫和统治的制度化制度,其目的是维持该制度。”

  简而言之,种族隔离是一个政权及其支持和为其工作的人民可能犯下的最严重罪行之一。就以色列而言,公正的专家和各种人权组织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它也在犯下这种罪行。国际法院处理了这一问题,指出“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政策和做法相当于隔离或种族隔离,违反了《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第3条”,即《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又称《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消除种族歧视公约》第三条规定,各国不仅有义务“谴责种族隔离和种族隔离”,而且有义务“在其管辖领土内防止、禁止和根除一切这种性质的做法”。国际法院的结论是,以色列的“立法”和“措施”,也就是说,它作为一个国家所做的一切,都违反了这一关键条款。

  总而言之,以色列是一个犯下种族隔离反人类罪行的国家,它在事实上吞并和定居它无法想象的合法领土,并有计划地剥夺整个民族巴勒斯坦人的自决权。法庭还终结了以色列以所谓的“安全”需要为其持续的、普遍的犯罪行为辩护的任何借口。这些只是国际法院的部分重要发现。其他问题则涉及巴勒斯坦人获得恢复、返回和赔偿的权利。对于任何稍微熟悉以色列政府运作方式的人来说,很明显,这些国际法院的裁决已经宣布其核心原则是非法的,因为它们确实是非法的。

  许多国家,至少是那些拥有足够实力的国家,违反国际法,有些是习惯性的(比如美国),有些“只是”偶尔。然而,以色列是特别的:凭借其自己自由选择的政策,以民族主义至上意识形态和殖民殖民为依据,它将违反国际法作为其国家的理由:没有它,甚至很难想象它如何继续下去。请注意,在这方面,其国防部长和总理即将获得国际刑事法院对他们的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的逮捕令,而国际法院已经发现,在加沙发生种族灭绝是一种可能的可能性,而且由于以色列残酷地无视其所有禁令,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在最终判决中确认这一发现。

  当然,国际法院的调查结果证实的一件事是,根据国际法,巴勒斯坦人有权进行武装抵抗。随之而来的另一件事是,以色列及其西方支持者假装可以谈判的许多事情实际上并非如此:巴勒斯坦人有权收回他们的土地;以色列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它,即使是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

  第三件事也随之而来,但来自以色列的回应:整个以色列政治派别,不仅仅是总理内塔尼亚胡和他内阁中的其他极端分子,都拒绝接受国际法院的调查结果。因此,认为以色列的问题只是少数激进分子掌权的幻想必须一劳永逸地埋葬:不幸的是,其统治和至高无上的妄想在其政治领域和社会中普遍存在。以色列是世界上最坏的流氓国家,也是一条死胡同。因此,它不能像其精英通常所做的那样,指责外部敌人或“反犹太主义”。实际上,其自身的傲慢和对巴勒斯坦及其邻国的野蛮暴力是罪魁祸首。

  Israel’s ‘long arm’ will reach enemies anywher<em></em>e – Netanya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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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正如许多愤世嫉俗者提醒我们的那样,这些国际法院的调查结果不会迫使以色列做出改变。事实上,正如联合国特别报告员弗朗西斯卡·阿尔巴尼斯所指出的那样,以色列对被点名的通常反应是犯下更多的罪行,似乎是为了表明它对国际法的蔑视。然而,认为国际法院的谴责无关紧要是短视的。

  首先,国际法院明确表示,所有其他国家都有义务“与联合国合作”,以“结束以色列在被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上的非法存在,并充分实现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此外,法官们还非常详细地重申,不仅其他国家,而且“国际组织、专门机构、投资公司和所有其他机构”都不得“承认、合作或以任何方式协助以色列采取的任何措施,以开发被占领土的资源,或对这些领土的人口组成、地理特征或体制结构造成任何改变”。

  从本质上讲,国际法院已经让这个星球上的所有政府注意到,他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待以色列及其罪行,但他们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帮助阻止他们,避免成为帮凶。当然,这是调查结果的一个方面,应该引起欧盟和美国的许多伪君子和帮凶的关注,例如德国总理奥拉夫·肖尔茨(Olaf Scholz),他在看待以色列时,除了“全面遵守国际法”之外什么都看不到。但是,这就是那个奥拉夫·肖尔茨,当然,他不知道是谁炸毁了他国家的天然气管道。同样,以“工党-以色列之友”(工党-以色列之友)和令人尴尬的人权律师凯尔?斯塔默(Keir Starmer)为首的英国领导人,以及正在共同实施加沙种族灭绝的美国领导人,至少应该感到一些不安:支持以色列的代价不会持续太久。

  最终,国际法院的这些调查结果中最重要的一个结果是,系统性的混淆——用简单的语言来说就是:撒谎——对以色列政权及其社会所起的巨大作用。所有那些长期以来一直指出以色列的系统性罪行并呼吁抵制这些罪行的人,无论是在巴勒斯坦境外还是在巴勒斯坦境内,现在实际上有了世界上最高的法院站在他们一边。关于以色列正在做什么已经没有辩论的余地了,一旦这个问题解决了,就没有理由再为它辩护了。国际法院的调查结果不会突然改变世界,但当世界发生变化时,它们将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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