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路之屋》的版权之争,以及今年由杰克·吉伦哈尔和康纳·麦格雷戈主演的翻拍版,已经演变成一场全面的赤裸裸的法律纠纷。
1986年以大卫·李·亨利(David Lee Henry)的名字写了原著的r·兰斯·希尔(R. Lance Hill),如果他在2月份提交的文件中认为,他将以“公然侵犯版权”为由抨击亚马逊工作室、米高梅工作室和联合艺术公司——他刚刚遭到了猛烈的回击。
5月3日,亚马逊工作室、米高梅和美国联合艺术公司在联邦法院的反诉文件中宣称:“原告的诉讼忽视了版权法中公认的规则,即雇佣作品的作者不是创作该作品的个人。”
这部由帕特里克·斯威兹主演的酒吧电影于1989年上映,为这位《辣身舞》明星和UA带来了巨大的成功。转眼到了2024年,在对人工智能的使用和潜在罢工的指责中,贝佐斯建造的房子在3月21日重新装修了道格·利曼(Doug liman)掌舵的路屋。
根据亚马逊的数据,随着吉伦哈尔和UFC明星康纳·麦格雷戈的激烈竞争,新《路屋》证明了它的成功,在前两个周末在Prime视频上观看了5000多万观众,创下了纪录。
这是亚马逊和黑帮现在与希尔对抗的众多原因之一。
“1986年,希尔个人承认、陈述、保证——事实上,是合同保证——1986年的剧本《路屋》是为他自己的公司——阿莫斯夫人文学作品有限公司(“阿莫斯夫人”)创作的,因此,根据美国版权法的含义,阿莫斯夫人——而不是希尔——是剧本的作者,”谢普德·穆林·里希特和汉普顿有限责任公司的被告/原告在他们的版本中说。“出于同样的原因,阿莫斯夫人,而不是希尔,是联合航空1986年购买的版权的授予人。”
“希尔现在无法改写这段历史,事实已经过去近40年了。他终止授权的企图是无效的,他的版权侵权索赔注定要失败。”
电影公司声称希尔和他的律师马克·托伯洛夫的“索赔被禁止,因为原告对1986年剧本的版权注册是通过向版权局提供的欺诈性声明获得的,该声明涉及原告声称的作者身份和所有权,因此是无效的。”
简而言之,亚马逊、米高梅和联合利华表示,希尔故意对政府撒谎。
这是一派胡言,版权斗士Toberoff回应道。
“被告声称版权局欺诈是毫无根据的偏转,”周一,代理华纳兄弟和漫威代理杰克·柯比的律师告诉Deadline。“原告通知版权局,此事存在争议,将成为诉讼的主题。”
争议可能是昆斯伯里侯爵的一种表述方式——至少从亚马逊、米高梅和美国联合的律师们正在否决的事情来看是这样。
反诉称:“诉状中提出的矛盾和虚假只不过是希尔的律师马克·托伯洛夫(Marc Toberoff)编造的一个虚构故事,目的是通过捏造虚假的版权拥有权来充实他们两人。”
“根据信息和信任,托伯洛夫(或他拥有和控制的公司)已经从他的客户那里获得了1986年《剧本》的版权权益,或者从他的客户那里获得了同等的担保,以期获得一笔不应得的意外之利——托伯洛夫利用这一计划,从许多作品中获得了自私自利的制片人交易和其他权利,他表面上代表他的客户发出了版权终止通知。”
对此,反诉方希望法院判决希尔对《路屋》的原始剧本没有版权。他们还希望版权局销毁他在2024年1月24日注册的1986年剧本。雪上加霜的是,电影公司还要求希尔和他的Lady Amos公司支付律师费和赔偿金。
坚持住,不管怎样,总会有人受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