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司法系统处理性暴力的方式将被置于显微镜下,一项重大的全国性审查将着眼于如何改进该国拼凑的性侵犯法律、警察程序和法庭程序。
联邦总检察长马克·德雷福斯(Mark Dreyfus)委托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Australian Law Reform Commission)在一年内报告澳大利亚司法系统如何更好地为性暴力受害者和幸存者服务,这些受害者和幸存者在向警方和法院系统提出指控时经常感到受到创伤。

根据澳大利亚统计局的数据,大约五分之一的澳大利亚女性在15岁以后经历过性暴力,但92%的受访女性没有向警方报告最近的事件。
一个主要的焦点将是研究全国各地的同意法,目前各州和地区之间的法律各不相同,并建议他们是否转向“肯定同意”模式,即要求人们在性活动中沟通同意,并采取措施确保对方也同意。
但审查将超越刑事法典,还将关注对抗性法院系统之外的不同司法方法、警方的反应,以及是否可以向受害者和幸存者提供更好的支持。
德雷福斯说:“寻求正义往往会增加受害者和幸存者所经历的创伤。
“这项调查将通过审查相关法律和法律框架、司法部门实践、对受害者和幸存者的支持以及变革性司法方法,研究我们如何改善受害者和幸存者在司法系统中的经历。”
南澳大利亚法官Liesl Kudelka和前维多利亚法官Marcia Neave将于明年1月向Dreyfus报到。
这项审查是上一次预算中1470万澳元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此前,在萨克逊·穆林斯、尼娜·芬内尔、布列塔尼·希金斯、格蕾丝·塔姆和香奈儿·康托斯等倡导者的推动下,澳大利亚对性和同意进行了长达数年的讨论。
它的职权范围是去年由一个圆桌会议决定的,参加会议的有德雷福斯、妇女部长凯蒂·加拉格尔、社会服务部长阿曼达·里什沃思、几个州的总检察长以及几个妇女和倡导团体。

这些组织中的许多人呼吁制定关于同意的全国统一法律——包括一个标准化的年龄和积极沟通同意的法律预期——以创造一个关于可接受行为的更清晰的信息。
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和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在过去两年中引入了“肯定同意”法律,强调对性行为的同意应该积极沟通,不能基于沉默来假设。但南澳大利亚和西澳大利亚等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门槛较低。
各州和各地区对待“偷取”的方式也存在差异,“偷取”指的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取下或篡改安全套,“偷取”的法定年龄也各不相同。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的法定年龄是16岁,但南澳大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法定年龄是17岁。
去年,一项由绿党、联盟党和工党参议员组成的跨党派联邦参议院调查建议,任何协调国家同意法的尝试都应该包括一个肯定同意标准。
他们还呼吁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Australian Law Reform Commission)调查是否应该制定陪审团指示,并要求总检察长部(attorney’s Department)制定一本“国家性暴力法官手册”,以帮助解决性侵犯法庭案件中的强奸神话。
一份政府声明表示,法律改革委员会将研究参议院的报告,以及国家主导的调查,但“旨在通过关注刑法框架之外的性暴力的司法反应,比其他国家的工作有更广泛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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