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Allahabad High Court)在最近的一项裁决中,允许一对夫妇离婚,并指出,在彼此怀有强烈敌意的情况下,强迫分居的配偶同居相当于残忍。
法官索米特拉·达亚尔·辛格和阿伦·库马尔·辛格·德什瓦尔进一步强调,强迫双方共同生活可能比解除婚姻关系更不利于公共利益。
法院考虑到双方之间存在刑事案件和激烈的财产纠纷,以及相互之间的婚外情指控。
法官们的结论是,尽管他们深恶痛绝,但强迫他们共存将构成残忍。
在允许离婚的同时,法院命令丈夫在三个月内向妻子提供1000万卢比的永久赡养费。
法院指示,如有任何延迟付款的情况,从判决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将征收6%的年利率。
2019年11月7日,这名丈夫对家庭法院驳回他的离婚申请感到不满,他提出上诉,通过了这项命令。
这对夫妇于2002年结婚,丈夫于2016年获得了无争议的离婚令。然而,妻子成功地申请撤销离婚令,促使恢复离婚请愿书,并随后在家事法庭举行听证会。
丈夫的律师辩称,妻子在刑事案件中诬告他,这最终导致他被无罪释放。他争辩说,这些毫无根据的要求,加上其他法律冲突,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构成了残忍。
此外,他还声称,这对夫妇从2014年开始分居,由于法律纠纷带来的痛苦,不可能和解。
虽然法院承认,丈夫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明确确立虐待行为,但法院认为,妻子的行为,包括提起虚假刑事诉讼和不断卷入法律纠纷,都是一种虐待行为。
法院引用了最高法院在Naveen Kohli诉Neelu Kohli(2006)一案中的判决,该判决承认对配偶提出虚假投诉可能是一种残忍行为。
鉴于案件的事实和当事人之间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法院得出结论,由于丈夫所忍受的残酷,婚姻已经遭受了无法挽回的破裂。因此,法院同意了丈夫的请求,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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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Lawbeat,她报道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和北方邦的法院,然而,她也写了关于他的文章……阅读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