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今天,加强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的第一次讨论会议审议了对2009年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EAIC)法案(第700号法案)的几项拟议修正案。
总理部部长(法律和机构)拿督斯里阿扎利娜说,会议讨论了首相关于建立一个新的独立机构和/或加强EAIC的建议的授权nitor wro执法机构的行为。
“讨论的事项之一是内阁于2023年4月19日同意成立专门委员会。
她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表示:“除其他事项外,这个专门委员会将研究将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MACC)纳入EAIC监管下的执法机构之一的必要性。”
在此之后,Azalina说,专门委员会将很快与包括政府和反对派议员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有关各方举行接触会议。
她说:“总理领导下的团结政府非常致力于建立一个真正独立的机构,具有有效和高效的纪律管辖权,以灌输和提高执法人员和机构的诚信。”
今天的会议在首相署法律事务部(BHEUU)举行,EAIC主席丹斯里Mohd Sidek Hassan、副检察长拿督Ahmad Terrirudin Mohd Salleh以及EAIC、BHEUU、总检察署、反贪会、公共服务部和首相署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EAIC是根据法令700成立的,该法令于2009年9月3日在宪报公布,并于2011年4月1日生效。
目前,在第700号法案附表中列出了21个执法机构,根据第700号法案第1(5)节,其对反贪会的适用是豁免的。——马来西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