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DTI)表示,根据第12号行政命令,将混合动力汽车纳入享受税收减免的电动汽车(ev)的覆盖范围,将无法实现降低关税背后的目标,但在审查该国与日本的贸易协定时,愿意讨论降低混合动力汽车的进口关税。
美国贸易部副部长切费里诺·鲁道夫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混合动力汽车纳入享受临时关税减免的电动汽车范围,将违背降低关税的主要目标。
“我们推动取消电动汽车关税的原因是为了发展基础设施。混合动力汽车不需要基础设施。”
与需要充电站的纯电动汽车不同,混合动力汽车不需要在行驶时单独给电池充电。混合动力汽车由内燃机(ICE)提供动力,电动机使用储存在电池中的能量。
贸易部长阿尔弗雷多·帕斯夸尔说:“(降低电动汽车关税的)目的是鼓励建立充电站,这样我们就有基础设施来支持我们向电动汽车的过渡。”
鲁道夫表示,通过拥有基础设施和建立电动汽车的市场需求,该国将能够鼓励电动汽车在该国组装。
当谈到内燃机汽车的供应链时,他说这个国家远远落后。
他说:“所以我们希望已经把重点放在电动汽车上。”
政府正在推进将享受减免关税的电动汽车扩大到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方案。
国家经济发展局正在对去年2月生效的第12号行政令进行重新审查。该行政令将部分电动汽车和零部件的关税从之前的5%暂时降低到30%,为期5年。
虽然贸工部不支持将混合动力汽车列入第12号行政令下享受税收减免的车辆名单,但鲁道夫表示,政府愿意在审查菲律宾与日本的双边贸易协定时讨论此事。
鲁道夫说:“我们愿意在菲日谈判的背景下讨论这个问题,以全面审查菲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日本正在生产混合动力汽车。
该协定于2008年生效,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流动、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和改善营商环境等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