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奈,4月24日:马德拉斯高等法院宣布2010年的一项修正案违宪,该修正案将Waqf财产纳入1976年泰米尔纳德邦公共场所(驱逐非法占用者)法的管辖范围。
该修正案授权泰米尔纳德邦Waqf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以地产官的身份下令驱逐入侵者。
周三,由首席大法官Sanjay V. Gangapurwala和大法官D. Bharatha Chakravarthy组成的马德拉斯休法院第一席宣布,该州立法机构制定的2010年修正案与1995年的Waqf法案相悖。
可以回顾,1995年的《Waqf法》是一项中央立法。
法官们认为,只有根据2013年对中央立法的修正案组成的Waqf法庭才能驱逐侵占Waqf财产的人。
法官拒绝接受邦政府的论点,即邦法律和中央法律可以共存,泰米尔纳德邦Waqf董事会首席执行官有权下令驱逐
法院法官表示,1995年Waqf法的原始条款不够严格,不足以处理侵占或非法占用Waqf财产的问题。
因此,Sachar委员会建议,1971年《公共场所(驱逐违例占用者)法》也应适用于waqf物业,因为这些物业也是为了广大公众的利益。
尽管泰米尔纳德邦在2010年根据该建议提出了修正案,但许多其他邦并没有这样做。
议会于2013年修订了《Waqf法》,以确保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驱逐侵占。
2013年的修正案明确指出,只有根据中央法令规定的程序,才能驱逐侵占Waqf财产的人。
法院法官表示,由于2013年对中央法的修正案是在2010年对邦法的修正案之后,应该假设议会很清楚邦法修正案,但它有意识地修改了1995年的Waqf法。
法官表示,“可以看出,议会希望提供有关收回所有权的有效机制。”
在结束语中,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分庭法官说:“因此,中央法案是关于这一主题的详尽守则。因此,州立法与2013年修订的1995年Waqf法案相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