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最高人权法院(european supreme rights court)周二将对三起不同的案件做出前所未有的判决,这些案件涉及各国在全球变暖问题上的责任,这些裁决可能迫使各国政府采取更雄心勃勃的气候政策。
欧洲人权法院是由46个成员国组成的欧洲理事会的一部分,它将裁定各国政府的气候变化政策是否违反了由它监督的《欧洲人权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这三起案件都指责欧洲政府在应对全球变暖方面无所作为或行动不足。
这些案件都被欧洲人权法院(ECHR)的大分庭(Grand Chamber of the ECHR)优先审理,显示出该问题的重要性。欧洲人权法院是欧洲人权法院的最高法院,其17名法官可以树立一个潜在的至关重要的法律先例。
这将是最高法院首次就气候变化问题作出裁决。
虽然包括法国在内的几个欧洲国家已经因未能履行应对全球变暖的承诺而受到国内法院的谴责,但《欧洲人权公约》可以更进一步,明确规定新的基本权利。
律师、前法国环境部长科琳·勒佩奇(Corinne Lepage)说,挑战在于确保“承认个人和集体对尽可能稳定的气候的权利,这将构成一项重要的法律创新”,她正在为其中一个案件辩护。
拐点。
非政府组织全球法律行动网络(global Legal Action Network)的律师格里·利斯顿(Gerry Liston)说,法院的立场“可能标志着全球为宜居未来而斗争的一个转折点”。
他说,“这三起案件中的任何一起胜诉,都可能成为欧洲自2015年《巴黎协定》(Paris Agreement)签署以来在气候变化方面取得的最重大法律进展”。2015年《巴黎协定》为各国政府设定了新的减排目标。
即使《公约》未载有任何与环境有关的明确规定,法院已根据《公约》第8条————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权利————裁定,在涉及废物管理或工业活动的案件中,国家有义务维持"健康的环境"。
在将于周二判决的三起案件中,第一起是由瑞士老年人气候保护协会提起的,该协会有2500名平均年龄为73岁的妇女,该协会的四名成员也提出了个人投诉。
他们列举了“瑞士当局在气候保护方面的失败”,这“将严重损害他们的健康状况”。
法国北部沿海城镇Grande-Synthe的前市长达米安?卡雷米(Damien Careme)抨击了法国政府的“缺陷”,称这些缺陷有可能使他的城镇被北海淹没。
2019年,他向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国务委员会提起诉讼,指控法国“对气候不作为”。法院在2021年7月做出了有利于市政府的裁决,但驳回了他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案件,导致Careme将其提交给欧洲人权法院。
“为了所有人的利益”
第三起案件是由6名年龄在12至24岁之间的葡萄牙人提起的,他们的国家在2017年发生火灾。
他们的案件不仅针对葡萄牙,还针对其他31个国家——每个欧盟国家,加上挪威、瑞士、土耳其、英国和俄罗斯。
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都是欧洲委员会的成员,而不仅仅是欧盟成员国。
俄罗斯在入侵乌克兰后被驱逐出欧共会,但针对莫斯科的案件仍在法庭审理。
欧洲人权法院只有在所有国内上诉都被用尽后才会审理案件。它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尽管某些国家(如土耳其)在遵守裁决方面存在问题。
这三起案件主要依据的是《公约》中保护“生命权”和“尊重私人生命的权利”的条款。
但是,法院只有在确定这些案件在国家一级已用尽所有补救办法时才会作出先例判决。
在去年举行的两次听证会上,被告各州试图证明情况并非如此。








